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持续优化我校“学校-院系-班级-宿舍”这一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大学生心理自助与互助的体系化模式,我校将开展2025级年级心理委员和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心理委员选拔要求
(一)选拔范围:云南工商学院2025级新生。
(二)年级层面,各学院需选拔2名2025级年级心理委员(男女各1名)。年级心理委员将统一纳入学生处心理健康中心进行集中管理,并有优先资格参与后续“优秀心理委员”评选。
(三)班级层面,2025级每个班需选出1名班级心理委员。
(四)选拔原则:心理委员选拔应遵循“个人自愿、班级推荐、辅导员考察”的原则。
(五)各学院选拔出的年级心理委员将由心理健康中心统一安排心理团体辅导活动培训。为确保年级心理委员和班级心理委员工作的连续性,心理委员通过培训考核后,在校期间原则上不能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应向心理协助员特别报备,并向心理健康中心提交新名单。
二、心理委员选拔条件
(一)性格开朗、乐观,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工作热情、积极,对心理健康教育有浓厚兴趣;
(三)有爱心和耐心,乐于帮助同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四)善于与人沟通,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群众基础,具有亲和力;
(六)能够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保密原则。
三、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一)知识普及: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二)信息传递:传达学校心理健康中心的活动和服务信息。
(三)观察反馈: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状态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或学校心理健康中心报告。
(四)朋辈支持:提供初步的朋辈心理支持和倾听,鼓励需要帮助的同学寻求专业支持。
(五)活动组织:组织开展促进心理健康的小型活动(如主题班会、团体辅导等)。
(六)资源链接:了解并熟悉校内外心理援助资源,为同学提供信息。
四、心理委员选拔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五、心理委员选拔流程
(一)各学院班级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选拔2025级各班心理委员,填写班级心理委员名册(附件1),并汇总给各学院心理协助员(详见附件2)。
(二)心理协助员在班级心理委员中选拔2025级年级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将本学院2025级年级和班级心理委员名册汇总(附件3),于10月28日前通过OA或企业微信发送至心理健康中心张晶慧老师处。
(三)为便于管理,请各学院新选拔出来的2025级年级心理委员和班级心理委员分别加入以下微信群。
学生处
心理健康中心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