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社会责任,公益先行。为帮助云南工商学院品学兼优的贫困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以鼓励其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成为国家栋梁之才,青岛海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海桐助学基金”。现就有关奖助学金评选事宜规定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学院在校半年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时间安排
(一)申请时间:2021年5月10日-13日;
(二)评选时间:2021年5月13日-17日;
(三)二级学院公示时间:2021年5月17日-19日;
(四)上报名单至学生处:2021年5月20日;
(五)全校公示:5月20日-22日;
(六)发放仪式:5月下旬。
三、评选办法
(一)申请“海桐助学基金”奖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学校的处分和通报批评;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和任何违反社会主义公共道德的行为;
4.热爱所学专业,在当学年成绩优秀,申请者须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在学校贫困生数据库中。
6.入校以来无挂科记录(在校荣获各类获奖、评优者优先考虑)。
(二)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考虑:
1.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户);
2.父母双亡,失去固定经济来源的孤儿;
3.父母残疾,多个子女上学,家庭无经济收入来源;
4.学生自身残疾;
5.家庭属于低保户;
6.曾作为志愿者参与抗疫一线活动。
7.单亲家庭,家庭经济困难;
8.双亲中有一方患病造成劳动力弱或丧失劳动力;
9.父母双双下岗,生活费无保障者;
10.烈士子女。
四、资助标准
“海桐助学基金”奖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2500元,共资助80人。
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2021年“海桐助学基金”名额分配表 | ||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1 | 教育学院 | 25 |
2 | 会计学院 | 14 |
3 | 人文设计学院 | 10 |
4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8 |
5 | 大健康学院 | 8 |
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7 |
7 | 建筑工程学院 | 7 |
8 | 丝路学院 | 1 |
| 合计 | 80 |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本人申请。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海桐助学基金”申请表。
2.辅导员复核。辅导员复核学生申请信息,复核合格者报各部学生科。
3.各部学生科内审核。各部学生科在学院划拨的“海桐基金”奖助学金的名额内审查辅导员上报合格学生信息,并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日常表现、获奖情况、任职情况来评定、推选公示后并报送学生处。
4.学生处审批、公示。学生处对各学部上报的候选人进行终审,无异议后建档留底并对选出80名受资助同学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相关要求
本办法即日起施行,本办法由云南工商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云南工商学院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