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提升心理委员的整体素质,更好地开展心理自助、互助以及心理危机预警等工作,学生处心理健康中心将开展新生心理委员培训,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明晰心理委员职责,筑牢校园心理防线
二、培训对象
各二级学院新生心理委员
三、培训时间和内容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培训对象 |
11月10日 | 17:40–18:40 | 新生心理委员培训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新生心理委员 |
四、培训地点
阶梯三教室
五、具体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新生心理委员按时参加培训,并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二)培训实行考勤制度。心理委员不得缺席、迟到和早退,且需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培训地点进行签到。培训中要认真学习,积极参与,深入思考。如有特殊情况,预先向辅导员及心理健康中心张晶慧老师请假。
(三)培训结束后,各班心理委员要在辅导员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关注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态,定期做好向辅导员老师反馈信息的工作,同时,各院级心理委员要定期提升自己的能力,更好地辅助辅导员及心理中心老师开展工作,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学生处
心理健康中心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