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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全校优秀心理委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9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教育部颁布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精神,我校基于学校-院系-班级-宿舍这一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管理机制,构建了一支专业化的心理委员团队。为不断完善大学生心理自助与互助的体系化模式,提高心理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培育更多具备高度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的学生骨干力量,学生处心理发展指导中心特此决定,组织各学院全面开展优秀心理委员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心理委员选拔条件

(一)工作热情、积极,能按时完成心理发展中心和学院要求的各项心理健康日常工作;

(二)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群众基础,有亲和力,善解人意,宽容,责任心强;

(三)有爱心和耐心,乐于帮助同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四)保密、诚实、守信,能够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各项原则;

(五)积极参加心理委员的培训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的心理健康知识。

二、优秀心理委员选拔流程

云南工商学院所有心理委员均可参选。

(一)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初选

学生处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将根据学生的心理委员的培训考勤情况、心理委员知识技能考核得分、班会组织情况等实际工作情况分别进行评分,后将以学院为单位对每个学院优秀心理委员进行排名,初筛出每个学院的优秀心理委员候选人。(为保护学生隐私,每个学院的优秀心理委员候选人以及每位优秀心理委员候选人的得分每项工作完成以及得分情况将发至每个学院心理联络员老师处)

(二)各学院组织复选

各二级学院根据参考初选评分表进一步考核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完成状态(对班级同学心理状态的关注与汇报、心理月报的提交、对同学关心照顾、心理健康知识的传播等工作)进行评价,确定学院优秀心理委员名单。

(三)优秀心理委员的最终评定

各二级学院将学院心理委员名单发送至心理发展指导中心陆文斌老师处,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将对优秀心理委员进行最终审核并公示。

优秀心理委员选拔说明

(一)各学院选拔优秀心理委员的人数以各学院整体学生人数为比例基准(每200人选拔1名优秀心理委员),具体如下表格:

学院

优秀心理委员人数

教育学院

31

大健康学院

23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22

建筑与设计学院

19

经济与管理学院

18

文法学院

16

(二)各学院在选拔优秀心理委员时请参照心理发展指导中心提供的心理委员评分表,但实际选拔需结合学院心理委员的实际工作情况,辅导员老师意见以及学生评价等综合指标进行。

优秀心理委员选拔截止时间与提交方式

各学院请于2025618日前将学院优秀心理委员名单汇总至优秀心理委员信息表后(信息表请见附件1)由OA或企业微信发送至心理发展指导中心陆文斌处。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所在部门、二级学院教师心理协助员或心理发展指导中心陆文斌老师。

 

 

 

附件:2025年优秀心理委员信息表.xlsx

 

学生处     

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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