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全面了解学生身心状况,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日常防控预警工作,增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确实做到学生心理问题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心理健康测评范围
云南工商学院2023级学生
二、心理健康测评时间
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
三、心理健康测评工具
本次测评选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大学生人格问卷(UPI)》两个量表进行测查,填写时长约20分钟。
四、心理健康测评流程
(一)测评形式:由各班辅导员组织测评,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安排,建议用课前点名、班会等时间组织集中施测。测评指导用语:“根据对每一道题目的第一印象作答,不必仔细推敲,答案没有好坏、对错之分。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回答。”
(二)测评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手机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云工商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在“心理测试”菜单栏目中,依次点击“新生心理测评”,“继续访问”,进入“心理测评系统”登录框页面。
第二步:登录“心理测评系统”,用户名:学号,密码:000000;
第三步:登录完毕后,点击右上角三条杠的图标处,再依次点击“心理测验”,“我的测验”进入测评列表,一共有两个测评,请逐个点击“作答”完成,完成后均点击“提交”即可;
(三)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心理健康测评具体要求
(一)全体新生必须参加心理测评,不得无故缺席,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测评的,由辅导员将学生信息填写至《心理健康测评未测学生信息表》(附件2)后由OA发送至学生处心理发展指导中心杨咏君处;
(二)各学院应教育引导学生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测评,凡因虚假作答导致测评无效的,须另行集中补测;
(三)新生普查工作是把控学生心理问题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
(四)未尽事宜,请至学校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咨询,联系人:杨咏君老师,联系电话:17816870626。
附件:1.2023级新生心理测评操作流程
2.心理健康测评未测学生信息表
学生处
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2023年9月22日
附件1
2023级新生心理测评操作流程
第一步: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云工商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公众号,在右下角菜单【心理测试】处点击【新生心理测评】,再点击“继续访问”,即可进入测评系统登陆页面。
第二步:登陆“心理测评系统”,用户名:学号,密码:000000。
第三步:登录完毕后,点击右上角三条杠图标处,再依次点击“心理测验”,“我的测验”进入测评列表,一共有两个测评,请逐个点击“作答”完成,完成后均点击“提交”即可。
附件2
心理健康测评未测学生信息表
所属学院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未测原因 (1) 入伍 (2) 退学 (3) 不愿意测 (4) 其他 |
XX学院 | XX | XX | 男/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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