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为严格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2018】41号)等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开展情况,心理发展指导中心预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心理委员选拔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心理委员选拔要求
云南工商学院所有在读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新生班级每班选拔一名心理委员。老生班级心理委员根据胜任情况,原则上继续沿用。
二、心理委员的职责
(一)参加心理委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在本班级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二)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座及活动中起骨干作用,带动其他学生积极参与。
(三)注意发现班级学生中出现的各种心理异常现象,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及时向辅导员、学校心理发展指导中心教师反映,使其得到尽快解决。
(四)协助学校开展心理普查和问卷调查。
三、心理委员选拔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0日
四、心理委员选拔流程
(一)各学院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选拔各班心理委员,每班一名心理委员,之前已选拔过的可继续沿用。各辅导员将自己所带班级的心理委员信息表(信息表请见附件1)填写完成后,汇总给各个学院教师心理协助员。教师心理协助员见附件2。
(二)教师心理协助员将本院心理委员信息表汇总后由OA或企业微信发送至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张荣娜处。 (三)为便于管理,请选拔出来的心理委员加入微信群(为分年级管理和开展工作,请大一的同学扫第一个码入群,大二的同学扫第二个码入群,大三、大四的同学扫第三个码入群)。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咨询所在部门、二级学院教师心理协助员或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张荣娜老师。
附件:1. 心理委员信息表
2.各学院教师心理协助员信息表
学生处
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2023年9月14日